一、卖淫嫖娼证据相关规定是什么
1、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需要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申述,还有民警的抓获记录等等。卖淫嫖娼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对于行为人如果被抓获了,一般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犯罪。
证据包括: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因此卖淫嫖娼不能只以犯罪嫌疑人自诉的口供作为证据来定罪,它必须还有其他的证据如物证或者现场民警的证词、现场的物证等等,甚至视听资料也是可以当证据,如果证据充分才能认定有卖淫或者嫖娼罪,被判卖淫、嫖娼罪的会被拘留并罚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