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首付买房没房产证如何把名字加上去变成共有财产
1、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
这种情况,虽然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房产性质还是个人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两个方法:
(1)是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做一个增加共有人的变更登记,也就是俗称的房产加名;
(2)通过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但注意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
这个情况不分婚前婚后取得房产证。一般来讲和银行贷款,银行会将房产做抵押登记,借款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加名字等手续。办理加名前需要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变更。还有一种就是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给一方,没过户也有法律效力。同样,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二、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是什么?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