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报案警察不处理的情况如下:
1、受害人所报的案情达不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没说明受害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行政复议。
一、派出所立案标准有: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本区域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区域管辖的案件。
二、公民到派出所报案需要的程序有: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