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不需要立即判处死刑,可以判处两年死刑缓期执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死刑缓期。我国刑法对死刑缓刑期的规定如下:
1、死刑缓刑2年执行,缓刑2年未故意犯罪的,减刑为无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可以依法减刑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减刑,但实际刑罚不得少于10年,缓刑2年不计入10年;
3、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0年。因此,判决死缓的罪犯实际服刑期限至少为12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