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那么,2024年实施查封扣押程序有哪些?以下由我详细为您介绍!
一、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程序
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 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 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 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 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 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 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程序。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 批准手续。
二、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程序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 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 和期限;
(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 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 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