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离婚,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对无过错方予以倾斜,同时,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如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民法典上规定的过错,例如其与第三者的开房记录,体现出轨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如能证明到出轨方与第三者婚外长期同居的程度,则构成法定的婚姻过错,离婚时配偶不仅可以请求法院酌情判决出轨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作为无过错方的您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因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但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
此外,在办案中我们也发现,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不支持的比例达高7成,其中不予支持的理由一半以上是因为“证据不足”。
有鉴于此,建议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达到了较严重的程度,对方的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后果等,以便您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民法典规定的家暴可以判离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受害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