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现售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现售需要办理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现售是否需要备案
商品房的出售也需要备案,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国家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必须满足三大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一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盘在交房前要先取得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没有这个证明,那么业主即便买了房也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想要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那么就必须有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证明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出售预售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