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条法律是《婚姻法》,虽然当时也有其他法律在讨论和制定,但是《婚姻法》当时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公布实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50年的婚姻法宣告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