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由雇主赔偿;雇员受第三人侵害,也可向雇主请求赔偿,雇主再向第三人追偿。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是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