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营业执照》办理
营业执照是一个餐厅开办的最基本条件。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之前的卫生监督部门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同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各地的情况不同,有些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地点仍在卫生局,所以办证之前,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带全各类材料去相关部门进行预约办理。
三、《环保审批》办理
环保审批,是开餐饮店证照办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主要包括:油烟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一般程序是现场踏勘确定环评形式,业主提交各类材料,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报告书15日、报告表7日、登记表3日内(节假日除外)审批办结。
四、《消防手续》办理
餐厅经营者要提交申请书、餐厅位置平面图;领取《防火安全重点行业审批表》,由消防主管部门派防火检验员检查验收。
五、餐饮单位人员的健康证办理
及所谓的健康证,一般包括餐饮单位的各类从业人员,去专门的医院进行各类相关的体检,并出示报告,由卫生局统一办理的健康证,必须张贴在营业执照下方,方便查看。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