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在学校卫生所、校医院就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就可以享受即时优惠结算。二 学生在校外就医产生的普通门诊检查费,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医保定点医院有效发票、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及相关检查单原件,校医院审核后报上级审批,由财务处将报销费用通过银行转账转入学生账户。三 学生在校外住院,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住院期间有效发票、住院期间汇总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跟银行卡复印件、若转院就医需提供首诊医院转院证明,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整理后送医保中心报销,医保中心受理审核通过后,将报销费用转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