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9、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10、骗案。使用各种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八类重大刑事案
关于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依据刑法来说,就是十七条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刑事案件的流程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