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遗嘱没有公证也受法律保护。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的种类包括: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录音形式遗嘱;4、口头遗嘱;5、打印遗嘱;6、代书遗嘱。其中只有公证遗嘱需要公证。只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该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即为合法有效,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