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也可以诉讼离婚,我国诉讼离婚采取无过错原则,仅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为了保护夫妻关系的稳定性,法院在判决之前应该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