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_x000D_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_x000D_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_x000D_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_x000D_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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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_x000D_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_x000D_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_x000D_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