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国普通签证分为八个类别,具体可以分为: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华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L字签证:发给来华旅游、探亲或办理其它私人事务的人员;Z字签证:发给来华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任家属;X字签证:发给来华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船舶海员;G字签证:发给过境中国的人员;D字签证:发给来华定居的人员;J-1字签证:发给来华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华采访的外国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签证的登记项目包括:签证种类,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境次数、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