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后获得的回迁房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后获得才回迁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离婚关于拆迁房应该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关于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被拆迁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房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无法协商,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前房产婚后拆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则拆迁获得的利益完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的补偿利益,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三、结婚多少年后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结婚多少年没有关系,如果财产本身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结婚后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则即使刚结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以下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