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押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押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押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未支付押金,若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若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