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刻公章罪的追诉时效应如何计算
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其追诉时效应应这样计算:行为人犯此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可能被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私刻公章罪有什么特征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每一个单位内部它都是有一个公章的,这个公章是发挥着非常巨大的作用,比如说在鉴定合同的时候盖一个公章就会发生相应的效力,如果私刻这种公章来滥用职权行使相关的权利的时候,就会给公司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因此私刻公章是一种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