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遗嘱内容不同应当是以时间成立在后的遗嘱为准。因为实际上如果存在着多份遗嘱的话,那么是就意味着是时间在后的遗嘱,对于前面的遗嘱内容进行了推翻。那如果说没有内容效果冲突的话,那么多份遗嘱都是有效的。如果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两份遗嘱内容不同应当是以时间成立在后的遗嘱为准。后面的遗嘱实际上内容不同,就意味着对前面的遗嘱的推翻。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_,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
二、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办理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我们国家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是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订立形式要求来进行的,否则不发生效力。订立遗嘱完毕之后最好进行公证,否则发生多份遗嘱内容不相同,相互矛盾的情况之下容易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