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
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14岁以下儿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