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四川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立案标准为:_x000D_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_x000D_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_x000D_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_x000D_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_x000D_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_x000D_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