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昆明外地补办身份证的地方在: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针对在户籍地办理完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后,欲即刻前往昆明或途经昆明到省外务工、就学、出差、旅游等的办群众,只需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向民警表明需在“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成功后,即可根据短信提醒到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办证群众领取证件时,需要出具申领地派出所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经指纹核验后方可领取证件。需要异地申办身份证的户籍居民,可以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在规定的受理点就近申请。目前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或丢失被盗均可提出办理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时,除了有效证件外,申请换领的,还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