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职能部门。
职责涵盖范围广、任务多、责任重。
其主要职责为:
1、拟订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措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相关措施,安排省、市项目,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4、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6、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7、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针对工农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做好技术开发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和鉴定的申报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召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听证会,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负责制定本级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性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建立价格监测体系,负责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
9、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0、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纳入定期监审目录的单位进行定期监审,负责涉案、涉税资产的价格鉴定和认证,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定价权;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市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12、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等;
13、为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处理(处置)提供服务,对本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需处理的资产进行公开处理;
14、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服务新墙材企业发展,推广新型墙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