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车借条应当包括普通借条的所有内容,包括:出借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如果出借人是公司,还应当主要注明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并注意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如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有可能会按照其个人借款处理。
一、借条该怎样写有法律效力
写借条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才具有法律效力:1、借款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2、借款用途,需要借款人写明借款的目的;3、借款期限,明确借款发生的时间和还款时间;4、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那么出借人可以起诉。
二、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条格式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
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三、借条格式怎么写
借条书写格式如下:
1、用文字和数字写下贷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和逾期利息、贷款期限、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特别注意:
(1)贷款金额要写明币种,注明大写,并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还款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
(3)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
2、担保人确认为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保证期限;
3、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署的,即在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
4、写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全称、身份证号码或工商登记名称,不要写短或短的名字。一定写正确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5、用自己的笔,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当面签字、按捺指印。我国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按捺右手大拇指或食指;
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
一、借条书写模板如下:
借条
今借给_______人民币,即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按照月利_______%,支付利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署。
出借人:_______
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担保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借款人和出借方的名字、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条上最好附上身份证号;
2、要写成“借到人民币XX元”,不能写“借款人民币XX元”,因为前者含义是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后者表达的含义相对迷糊;
3、写清楚利息和逾期后的违约金,否则,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将无权取得违约金赔偿;
4、写清楚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否则,即使官司打赢了,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法院也不会判决对方承担;
5、借款人要签字并摁手印,笔迹鉴定的要求比较高,一般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间段的笔迹作比对,因为每个人不同时期的笔迹可能也不同,所以必须既要签名也要摁手印;
6、尽量使用携带的笔签字。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中的内容还需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