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告×××,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东莞市××区××路××号××室。电话:139××××××××
被告×××,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东莞市××区××路××号××室。电话:136********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市第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年××月××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