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养老金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一般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
2018-2019年贵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二)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245元)的,以324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25元)的,以1613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三)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43027元)的,以43027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25元)的,以1613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四)参保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53708元)的,以53708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25元)的,以1613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五)参保单位职工2018年1月至6月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1563元(月岗平工资的40%)的差额部分,于2018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
义乌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去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48372元。义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中,义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7月1日起最低缴费额如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436元/月,医疗保险为28元/月。义乌市社保处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因缴费基数提高,每月应缴费用也相应增加,各缴费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月底前要在银行代扣代缴账户上及时存入足够资金,尽量避免社会保险费因未及时扣缴产生的停保现象。
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提高了。按照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缴费基数,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48元)的3倍,即25044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和13%。根据计算得知,深户养老保险缴费上下限有变动,深户中单位负责缴纳的养老保险上限是3506元/月(25044*14%),缴费下限是308元/月(2200*14%);深户中个人缴纳上限、下限分别是20052元/月、176元/月。医保缴费下限提高至5009元医疗保险方面,在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目前,深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为25044元、最低5009元。依据2%(基本+地补) 缴费比例标准(单位交2%,个人缴交2%),医保一档单位缴纳医疗保险上限是15573元/月,缴费下限是356元/月;个人缴纳上限、下限分别是500.88元/月、100.18元/月。其中医保二档,从7月份开始,医保每月缴费678元,其中个人缴费70元。相比之前7480元的社平工资计算,医保二档参保人缴纳的每月医疗保险上涨了94元。如若是医保三档,参保人每月缴纳491元,其中个人缴纳35元。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最低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目前缴费基数最高为25044元,最低为2130元。自8月1日起,缴费基数最低调整为2200元。缴费基数:2200元~25044元缴费比例:0.4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方面,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044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2130元,8月1日起调整为2200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2200元缴费比例:个人缴0.5%,单位缴1%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特殊情况下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根据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核定。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