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遗嘱可以变更。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遗嘱或者实施与公证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变更。公证遗嘱是以公证方式设立的遗嘱,是一种证据力很强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处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遗嘱立出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