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需要提前预约的。为保险起见建议提前电话联系民政局,也可以去民政局官网咨询。具体情况根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的业务量决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