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如果没有违反条件就不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 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扩展资料暂缓执行与中止执行相同之处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 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 暂时停止执行程序;都是维持原有的执行效果;都是有条件恢复执行。暂缓执行与中止执行不同之处:1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启动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暂缓执行规定》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启动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34条。2作出法律文书的机构和名称不同。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作出根据《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63条第264条的规定 受托法院在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案外人异议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裁定期间可以作出暂缓执行决定] 名称是暂缓执行决定书;中止执行由执行法院作出 根据《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64条规定 受托法院无权作出中止执行裁定 名称是民事裁定书。3期限不同。暂缓执行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 可以适当延长 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而中止执行未有期限限制。4恢复执行的条件不同。暂缓执行的恢复执行条件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作出决定暂缓执行的事由消失 中止执行恢复的条件是中止执行的条件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 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