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任何疾病不判决离婚。如病情破裂,可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因疾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因生理缺陷等原因无法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疾病,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长期无法治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