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合同是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并且属于双方的义务,在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有效的,按照合同进行执行。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交易方式,他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个体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达成借贷交易的互联网借贷模式。其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网络借贷合同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其也满足合同法上对合同的一般规定,也即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合同法中合同无效情形的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如果是跟已注册的网络借贷平台签的,能提供当时网贷合同,流水,记录是有效的。如果是跟个人在网上借款的合同,能提供借款时双方视频,语音信息,转账流水,有对方身份证照片更好,但是如果以上东西都没有,法院一般是支持不了的。但如果存在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犯罪活动而仍然提供借款的,则应当因目的违法而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