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子女买房,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吗??
1、如果房证上有父母的名字,可以抵扣个税,父母与孩子共同享受2000元扣除额度,并且需要以当地税务局公布的扣除规定为准。如果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人为父母,这种情形不符合相关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第一条,下列情形下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