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冻结银行卡是强制执行最主要的措施之一,而且冻结并不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主要是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行为,从而达不到执行的效果。但是法院在冻结银行卡后会通知被执行人的,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