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
【法律依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对符合条件承租政府所有公租房的流动人员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相关事项的通知》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被纳入本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范围,并符合条件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
(二)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薄、结婚证、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开具在我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一格式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五)在我市缴纳社保证明;
(六)《中山市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通知书》;
(七)《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补贴申请表》;
(八)其他证明符合申请租赁补贴条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