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费用标准是:城镇居民住宅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取土地登记费13元;土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土地登记费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土地证书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不能一概而论。受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受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土地登记中心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条件进行详细审查。
一、一手商铺买卖税费计算方法
买家支付
1、测绘费2.04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总价的3%,买方缴纳。
4、合同印花税:总价的0.05%。
5、交易费10/平方。
6、工本费550元,(工本印花税5元)。
卖家支付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土地增值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个人所得税:
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营业税及附加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B、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
C、税费为差额的5.56%
土地出让金: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
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土地出让金契税: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南京地区交易手续费:
按照成交价的0.5%缴纳,买方缴纳。
登记费:每套300元,申请人(任何一方)缴纳。
契税:按房价的3%,买方缴纳。
营业税:按房价5%(附加0.56%),转让人(卖方)缴纳。
合同印花税:买卖双方各按房价的0.05%。
二、房屋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
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抵押权、典权登记费每宗80元。
据了解,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住房抵押贷款者是一个重大利好,以贷款购买50万元的房产为例,以前办理贷款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为房屋价值的2‰,即1000元,而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是无论多大价值的住房的抵押登记费每宗只有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