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职位上的不同: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代表,是企业的负责人。 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的主要投资人或者间接但具体控制权的人。 实际负责人可能只是一个挂名人物,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实际上的管理者,就是实际负责人。二、义务上的不同: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当然的责任主体,将有利于从根本上确保单位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完整与有效。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实际控制人则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或其他组织。三、责任上的不同: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形式,主要是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促使单位负责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保证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