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如下:
1、给予受害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
2、人身保险金。
3、其他。
(1)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
(2)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
(3)不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使用权。
一、新的民法典对房产继承分割怎样规定的
遗产的范围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名下有所有权的财产及权利(依法可以继承的部分),该问题中的房产,在被继承人生前已经确认并经全家同意登记于大子名下,表明全家对该房产归大子所有没有异议,也就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不参与遗产的分割。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在被继承人亡故后,都可以作为遗产分割。无产权房也不例外,只是作为遗产的形式有所区别,在无法取得房产登记的情况下,该房产的出资或评估价值也可以作为该房产的对价进行遗产分割;或者被继承人在该房产上拥有的其他权利依法可以继承的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儿媳有权分公婆的房产吗
离婚儿媳无权分割公婆房产,离婚时仅就夫妻双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对于公婆名下的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儿媳无权主张分割。若儿媳能证明公婆名下的房产有自己的份额的,可以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方式可以遗嘱继承吗
可以得,经济适用房遗产可以继承。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