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销户手续:
1、写一份撤表/销户申请(盖公章,居民用户要签名),写明销户的简要原因就行,同时写明你期望的具体销户日期;从递交申请到你期望的销户日期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
2、到供电营业厅,递交申请,工作人员会让你填写一个表格,并签名或带回盖公章。
3、到日期供电公司的人员会通知你现场留人,双方确认表底并签字,你需要交纳最后一个月发生的电费。
办理销户所需资料如下:
1、户主本人身份证明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本人办理则不需要);
2、原户以单位、组织报装的,公章已注消,应提交工商核销证明;
3.租户要求销户的,应提供产权人声明材料。
办理销户业务前需注意: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必须结清已发行的电费。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有权操作销户并终止供电。如需要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电表销户是指客户因拆迁、停产、破产等原因申请停止全部用电容量,并与供电企业终止供用电关系。
法律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 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
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