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40,50失业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2、零就业家庭成员及享受低保的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3、完全丧失土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