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国级待遇是在任常委或者退休的老常委等享受正国级领导干部待遇的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顾委常务副主任也是正国级干部。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除换届前后外一般都是同一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不入常的),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七条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第四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