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的。社保(包括医保)费用只会从当事人的社保卡中定期扣除相应的数额,并不会随意从当事人名下的其他银行卡中扣除该项;当社保卡中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当事人的社保(医保)费用时,该卡的医保就会中断,中断后,当事人就不能再享受到待遇(如:报销等);建议当事人按时足额缴纳本人的社保及医保等各项必不可少的开支,以免对本人的生活带来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