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前清偿债务,若是在法定情况下,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放弃债权的。这都会损害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_x000D_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_x000D_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_x000D_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_x000D_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_x000D_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_x000D_
(五)放弃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