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涉及到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话,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财产在发生厉害关系的前提下,进行固定保存的行为。一般都会查封或者冻结相关的财务,但是有一些财产没有查封到,那么财产保全没有查封到财产怎么办,下面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财产保全没有查封到财产怎么办
如果法院执行财产保存措施后,没有财产可以保全的,法院可以停止保全措施,并且申请人交纳的保全费用不作退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对于财产保全没有查封到的财产要分不同的情况而定,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未足额保全财产的,法院不退保全费,如果是保全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的,法院应减半收取保全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是工作人员造成的错误的话,当事人申请退费的,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