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赔偿中股东需参与赔偿吗
面对公司的亏损,股东是需要以其出资或认缴的数额为限承担相应责任的。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亏损,股东以出资额的比例为限承担亏损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合伙公司中,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