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按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的多种分配方式,事实上,除了按劳分配之外,其他分配方式可以统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法律允许,目前甚至是提倡鼓励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民流转的表面上是土地,但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承包地上,我国实行的三权分立并存的制度,这三权是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权(属于各农户)和经营权(也属于各农户,但可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互换、承包、租赁、转让。
一、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5种主要类型,具体包括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第一,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中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发生变化,而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第二种方式,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第三种方式为借用,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因为,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所以,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第四种是互换,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五种方式是转让,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二、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确定、确认,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是当前乡村土地变革与流转的重点,展开确认土地权限注销,明确农户土地承包运营权十分重要。土地确权之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权将变成三权,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其中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给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