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超过一万元,收费50每件,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等其他的一些费用。
不超过一万,缴纳50元每件。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2.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二、起诉费用标准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件每件收取100至五十元,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1.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2.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三、如果开庭当天原告不到场怎样?
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可以视为撤诉。
1、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可以视为撤诉。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A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一般案件都是几十块一件,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场,视为撤诉。被告如果两次无故不到场,可拘传,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方法。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