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点;
2、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的财产,实际非法占有的,视为既遂;
3、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贪污金额实际达到5000元,虽然贪污金额实际上还没有达到5000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严重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