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的,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双方关系破裂,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