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被告借款协议书遗失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
第一、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第二、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第三、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第四、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
第五、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内容中必须明确自已与对方的姓名、通话时间、借钱的时间数量还款情况等内容。
二、借条遗失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首先要及时做好证据的补救工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上述证据的证明效力是由强到弱排列的。因此,证据补救工作应从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开始着手。首先应要求对方订立书面还款计划或还款协议,载明何时、何地、欠款数额、计划还款的次数及协议人签字等事项,这种书面证据是直接证据材料,证明效力最大。
其次,要取得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
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业务发生时的在场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除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由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材料。另外,您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的办法,由代理律师出面与债务人接触,在债务人尚未察觉的情况下,将欠款的前后过程制作成调查笔录或询问笔录。这种证据可作为间接证据使用,证明力较前者弱。
最后,要获取视听资料
因此,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谈话录像等多种方法,在与债务人的交流中,将借款时间、地点、数额等关键语言巧妙地掺进谈话内容。取得视听资料后,假如起诉到法庭后,可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三、要是借条丢失还可以起诉吗
借条丢失了,并不妨碍起诉。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有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作为债权人若把借条弄丢了,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在与对方的交流接触中,录下双方的对话,可作为间接借款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